- 索引号
- 123701007720604175/2022-03073
- 发文日期
- 2022-09-23
- 发文单位
- 济南职业学院
关于进一步做好山东省实习管理平台学生备案的通知
各院部: 接山东省教育厅职教处《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22〕21 号、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教职函字〔2022〕45 号文,现就学院实习管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实习备案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 1、实习学生明细信息不全。实习学生明细中缺少企业、岗位、薪酬、工资等信息,二级学院实际实习数量与备案数量不符。 2、知情同意书、自主实习、三方协议申请未按要求上传。前期因省实习平台原因,学生知情同意书、自主实习申请未上传,本学期开展的实习计划,必须在省平台完善以上材料。 3、过程性及考核资料未上传。省平台中要求上传实习检查记录、实习报告、实习考核结果等材料,各二级学院上传材料不齐全。 4、三方协议不规范。2022年1月份教育部等八部门修改了《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附带三方协议模板,并且规定实习学生必须使用模板,本学期开展的实习必须采用新三方协议。 5、省外实习学生未报备。新版实习管理平台新增省外实习备案的模块,部分有省外实习的学生未完成备案。 二、进一步规范实习管理系统实习备案工作 3月25日,教务处在院长工作群内下发了《需要二级学院重点关注尽快完成的的几项实习工作》,对省平台的信息备案做了具体要求。4月2日,教务处在OA下发了《关于完善山东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平台和学校实习平台的通知》,对实习工作再次进行了强调。教务处每周在《教学工作简报》公布二级学院的实习备案情况,多次督促二级学院完善备案。 对发现有备案信息不规范、不齐全的信息,教务处已在省平台中做出退回处理,请相关单位结合新规范、新要求认真修改、审核并重新提交;实习检查情况、学生实习报告、实习考核结果要按规定及时上传。 近期省教育厅对职业院校实习管理平台进行了升级,包括调整实习类型;细化备案内容;明确实习学生监护人意见上传;新增省外境外实习备案模块等。二级学院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和《山东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系统操作手册》,按照要求做好实习管理系统相关信息补充完善,形成常态化管理。 5月中旬山东省教育厅将对全省实习工作备案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必须在4月底前完成备案工作。 三、开展实习检查,切实整改问题 加强与实习学生、实习单位联系,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的心理状态,切实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存在“1个严禁,27个不得”等问题的,要立即整改,必要时可结束实习或重新安排实习。 四、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合理安排实习 服从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在疫情发生地已开展实习实训的,要落实最严防控要求,共同做好防护工作;原计划在疫情发生地开展实习实训的,一律延期组织或转往非疫情地区进行。实习计划备案可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修改提交。 教务处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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