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7720604175/2025-02765
- 发文日期
- 2025-06-03
- 发文单位
- 济南职业学院
济南职业学院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为加强学院安全风险防控监管体系建设,提高学院安全管理能力,推动安全风险管控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山东省学院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鲁教工委字〔2025〕8号)《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教发厅函〔2024〕20号)《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鲁政办发〔2022〕16号)《山东省职业院校基本工作规范》(鲁教职发〔2025〕1 号)等法规要求,参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及《山东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安全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委书记
1.学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安全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2.将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国家安全工作纳入学院党委重要议事日程。
3.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推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有关方面重视支持学院安全工作。
4.强化学院安全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学院安全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干部教师培训内容,理论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学院安全集体学习。
5.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握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学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课堂、讲座、论坛、网络、信教师生等管理。
6.履行师德师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7.把学院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成员职责清单,督促内设机构依法依规履行学院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学院安全“一岗双责”制度。
8.把学院安全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党委会每半年至少研究1次学院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学院安全重大问题;每半年至少调研1次学院安全工作。
9.把学院安全工作纳入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
10.把学院安全工作纳入发展规划和对内设机构的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内设机构工作质效的重要指标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学院安全工作与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履职评价、奖励惩处挂钩制度,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二、院长
1.学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安全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
2.制定学院安全工作计划,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办公会,组织1次带队安全检查,听取学院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学院安全突出问题。
3.推动构建学院安全责任体系,在内设机构职责规定中明确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分领域、分类别监管原则,明确本地、本单位各类安全工作的监管机构。
4.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行为管控,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关注师生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和解决矛盾困难。
5.组织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每半年对清单落实情况组织检查考核。把安全工作纳入学院管理全过程,做到同时计划、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6.组织设立学院安全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学院安全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安全监管必需的人员、经费等条件装备。
7.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把学院安全纳入防范重大风险的重要内容。
8.建立健全学院安全工作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安全巡查、督查、明查暗访、考核等工作。将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落实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9.依法领导和组织学院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学院各类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各部门职责,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学院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10.加强与驻地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强化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协助相关部门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三、分管安全院领导
1.在党委书记、院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院安全工作,对学院安全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2.根据学院整体发展规划和安全工作要求,协助院长制定学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学院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院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院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系部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导落实。
3.组织召开学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院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院安全稳定。
4.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院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学院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部门、各系部、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参与制定学院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安全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核体系,依绩对落实安全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7.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做好善后维稳工作。
8.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9.建立健全学院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院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每月定期组织检查学院消防、食品、交通、水电气暖等,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10.加强与驻地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四、分管教学院领导
分管教学院领导是学院教学工作的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有:
1.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协同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面向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建立健全教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系部、教师在教学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制定教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发生安全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3.督促教师履行安全责任,对于涉及模具加工、汽车维修、飞机检修、户外实践等教学课程,要指导学生遵守操作规范,落实教学前后对教学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工作。
4.严格落实校外活动审批制度,对于组织大型学术讲座、教学竞赛、实践教学等活动时,要对活动的场地、设备、流程等进行安全评估,制定详细的安全保障方案。
5.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关爱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杜绝因体罚和心灵虐待造成对学生的伤害事件,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6.定期组织对教室、实训车间、机房等教学场所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电气设备、桌椅门窗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和整改,确保教学场所安全。
7.加强与学院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学院安全工作。每月召开教学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安全工作合力。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五、分管后勤院领导
分管后勤院领导是学院后勤工作的安全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有:
1.制定学院后勤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机制。
2.加强后勤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包括水、电、气、暖、电梯等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每月组织对学院食堂、综合服务中心、宿舍楼、办公楼、教学楼、实训车间等后勤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校园消杀灭等防疫工作。
6.加强对后勤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定期组织后勤人员预防火灾、停水、停电、停气等应急演练,提高后勤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8.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安全规范,严格把关施工安全。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审查施工安全措施。
9.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府部门及周边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要求,协调处理相关安全事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
六、学院党委其他成员、领导班子成员
1.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学院安全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分管领域内设机构健全和落实安全责任制,将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同时考核奖惩。
3.指导分管领域内设机构把安全工作纳入相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发展规划、改革创新、政策标准、项目建设、研究培训等方面加强安全工作。
4.统筹推进分管领域内设机构安全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具体问题,支持负责安全管理的机构依法履行安全工作统筹管理职责。
5.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
6.加强分管领域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或者参与学院安全事故(事件)抢险救援、调查处理、应急处置、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工作。
7.对分管领域内设机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提出整改建议,提升部门管理能力。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七、安全保卫处负责人
1.配合院长和分管院领导工作,对学院安全工作负具体责任。制定学院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各部门各系部安全责任网格化清单。
2.制定学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师生开展治安、消防、交通等校园安全教育和各类应急疏散演练。
3.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并按相关要求,上报学院安全工作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4.落实每日校园和重点部位安全巡查,关注可疑人员、车辆打架斗殴、盗窃及其它异常情况,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5.每月组织各部门、各系部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字。未能立即整改的,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制定详尽的整改方案。
6.负责学院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监督消防维保工作人员合法合规履行服务,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7.负责学院人员和车辆进出管理,安保人员平时、节假日值班和巡逻安排。检查安保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定期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8.加强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妥善保管视频监控录像、消防控制室值班表、防火巡查表、维修记录表、消防维保报告等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
9.配合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处理校内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报警、抢救、疏散、保护现场、调查取证、信息上报等工作。
10.建立校园安全提醒函、督办函、建议函制度,不定期对学院安全工作进行提醒,检查督促各部门、各系部落实安全措施。
11.主动与各级主管部门建立联系,密切关注社会安全动态,积极配合各级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和协查工作,搞好校园综合治理。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八、总务处负责人
1.加强学院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设施设备维护计划,定期检查宿舍楼、教学楼、办公楼、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的建筑结构、水电气暖系统、电梯等设施设备运行状况。
2.负责校园消防设施设备的配备、维护和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试消防器材的有效性,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在采购教学、办公、生活等各类物资时,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确保所采购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从源头上保障校园安全。
4.加强对食堂和超市的管理,监督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和无犯罪记录检查,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定期进行修剪树木、清理垃圾,保持校园环境整洁卫生。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校园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校园环境卫生的监测和消毒,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
7.制定火灾、地震、洪水、食品中毒等各类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职责分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操作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8.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考核机制,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九、其它各部门负责人
1.对本部门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对本部门业务领域内安全工作负前端安全管理责任。
2.参与学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落实学院各项安全决议,对学院安全工作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3.建立本部门业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人、物、环境”三要素的风险管控清单,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
4.明确本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保证本部门的消防器材的完好,如有改装、挪位或者损坏及时报安全保卫处备案。
5.定期开展本部门相关应急演练,主动参与本部门的安全事故调查和监督整改。
6.指导本部门做好安全档案资料的建档保存工作。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系部主任
1.系部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系部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参与学院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落实学院各项安全决议,对学院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3.构建系部、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学生组成的安全管理体系,负责系部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学院安全工作有序推进。
4.明确本系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定期检查所属消防器材完好情况,及时报修损坏的消防设施设备。
5.及时传达学院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组织师生开展安全相关的主题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做好日常安全防范。
6.加强对特异体质、心理障碍、毕业受阻、家庭困难等学生的情况登记和安全监管,定期组织心理辅导和困难帮扶。
7.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法规宣传教育,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器材使用培训,组织大型活动要提前制定安全预案并组织演练。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一、系部党总支(支部)书记
1.系部安全工作的共同责任人,对系部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主任不在校期间,履行主任岗位安全职责。
2.抓好系部党建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指导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3.将安全工作纳入系部整体发展规划,与教学、科研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4.组织制定和完善系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与工作流程,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通过系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网络安全讲座等形式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6.督促系部各部门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学楼、实训室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7.关注系部师生的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加强对系部辅导员和聘用人员的管理。
8.督查系部教职工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依绩进行表彰和追责。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二、各部门(处室、二级系部)一般管理人员(部门职员、教学秘书、学办主任、教研室主任等)
1.严格落实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参加学院和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会议、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3.参加学院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值守职责。
4.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实名制网格化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职责。
5.对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较大以上隐患报有关领导整改。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三、安全保卫管理人员
1.配合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开展工作,落实部门及学院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和要求,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参与学院消防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监督消防维保工作人员合法合规履行服务,保证校内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确保正常使用。
3.落实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及时向安全保卫处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汇报排查整改情况。
4. 加强日常巡逻检查,防范事故案件发生,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学院发生的各类案件,做好保护现场和证据留存工作。
5.检查指导警卫室、消防控制室、监控室等重点、要害部门人员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6.加强与各部门、各系部的联动,做好对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及时化解风险,保护学院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
7.加强对学院人员和车辆管理,防范不明人员、车辆混入学院,定期组织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四、辅导员(班主任)
1.认真贯彻落实学院、系部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2.加强自身安全法制能力提升,提高自身安全管理能力。
3.开展学生安全法制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
4.落实每日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熟知各类应急处置流程,组织各类应急疏散演练,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6.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妥善处置学生在生活、交友、学习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建设。
7.组织集体活动前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教育,及时报告系部负责人和学院领导活动整体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8.做好学生考勤考绩登记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9.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五、任课教师
1.明确并履行岗位安全职责,落实学院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将安全教育有机渗透到本学科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中。
3.做好授课期间学生考勤工作,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辅导员或系部负责人。
4.配合系部开展安全工作,及时反馈安全问题,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妥善处理出现的安全问题。
5.课堂教学中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问题,坚持“学生第一”原则,配合参与先期安全处置工作。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六、体育教师
1.科学合理制定体育教学计划,明确岗位安全职责与工作流程,参与制定系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2.通过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讲解安全知识和自我保护技能,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3.根据教学内容,提前对场地、器材及教学环境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做好课前点名和学生清点工作,强调安全注意事项,时刻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制止危险行为。
5.掌握学生身体状况和特殊需求,对有先天性疾病、运动损伤等情况的学生,合理安排教学和训练内容,避免参与剧烈运动。
6.遵守体育教学要求,严格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处置体育教学过程中的各种矛盾、纠纷或意外伤害事件。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七、财务人员
1.严格执行学院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经济业务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出现违规行为和舞弊现象。
2.负责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财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资料分类存放,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妥善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章、支票等重要物品和空白票据,严格执行印章和票据的使用审批流程,防止印章盗用和票据滥用。
5.严格审核各类资金收付业务,确保凭证合法、合规、真实、有效,防止虚假业务和资金流失,执行资金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6.严格遵守财务信息系统的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更换密码,更新系统安全补丁,防范病毒、黑客攻击等网络安全。
7.定期对重要的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并妥善保管备份介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8.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学院的保密制度,对涉及学院财务机密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9.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制定财务安全应急预案,掌握遇到突发事件的处理流程。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八、心理教师或心理健康学科任课教师
1.做好学生心理辅导工作,普及心理健康和青春期知识。
2.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室及心理健康教育有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
3.做好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工作。配合辅导员、家长对有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并做好跟踪随访和相关记录。
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十九、资产管理人员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院财产,建立台账确保所保管物品的安全。
2.管理好学院仓库,建立仓库和财产管理制度。
3.加强仓库消防安全,严禁库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具,定期检查更换库房的消防器材,对存放物品要留出顶、灯、墙、柱、堆等防火间距。
4.仓库物品分类、有序、限额存放,做好防火、防盗和防潮工作。
5.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保护好现场。
6.每天下班前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水电门窗,并作记录,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图书管理人员
1.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图书馆各类消防设施完好,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没有堵塞,保证图书馆环境安全。
2.图书馆开放日,做好师生进出管理工作,防范发生拥挤踩踏等伤害事故。
3.图书馆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私拉私接电线、吸烟等,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降湿、防蛀等安全工作。
4.加强电子阅览室的管理,防范网络安全,保证电子书籍的健康。
5.发生突发事件,积极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6.落实对图书室、电子阅览室每次使用后的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下班前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一、档案管理人员
1.按上级规定和学院要求妥善保管档案资料,落实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2.按有关要求安装防火防盗门,配齐灭火器材和安全报警装置,并及时检查、维护或更换,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3.定时开启空调和除湿机,维护档案室的温度和湿度,做好档案的防潮、降湿、防蛀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二、体育器材保管员
1.落实每日巡查体育运动器械、户外运动器材和场地,并做记录。发现安全问题立即停用、封存,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教育学生爱护器材,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器材,教育学生发现器材安全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3.坚持体育器材领借制度,器材室所借出的器材须符合安全标准,并及时归还、验收。
4.借出的运动器材不允许放置在无人看管的场所。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三、实验室管理员
1.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定期检查仪器,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实验室内仪器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购、登记、储存、使用和处置工作,及时上报需处置的过期物品。
4.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及时检查、维护、更换。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安全使用实验用具,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6.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
7.每天严格检查实验室安全,并作记录,下班前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四、食堂管理负责人
1.食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院食品安全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档案。
2.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消防疏散和灭火应急演练。
3.抓好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体检,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安全上岗。
4.严格遵守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制度、厨房烹饪制度、卫生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不采购“三无”食品和腐烂变质食品,严把食堂生产各个安全环节。
5.做好食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各项工作,定期检查食堂燃气、灶具、油烟管道、锅炉等重要设备。聘请专业人员定期清洗管道烟道,确保各项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6.每天严格检查厨房、库房、燃气、水电、设备安全,并作记录,下班前关好水电门窗,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五、食堂从业人员
1.必须取得在有效期内健康证方可上岗。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严格执行各类食品的制作、销售、留样、存储规定。遵守安全管理规定,禁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4.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执行卫生、着装、防控要求。
5.文明热情服务,避免矛盾纠纷发生。
6.开展好作业场所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7.参加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和消防疏散应急演练,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范,妥善处置各类火灾、安全生产事故。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六、宿舍管理责任人
1.宿舍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格落实宿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每日安全检查和巡查。
3.建立住宿学生基本档案,掌握特异体质学生信息,加强住宿生和辅导员的联系机制。
4发挥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作用,设置宿舍长,配合宿舍管理员做好住宿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5.落实宿舍管理值班制度,做好人员进出管理,按时开关宿舍大门。
6.定期检查维护宿舍各类设施和用品(门、窗、水、电、床、柜、暖气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消除隐患。
7.加强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占堵安全通道,定期组织宿舍区火灾等应急疏散演练。
8.掌握消防栓、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遇到突发事件时,及时组织学生有序疏散。
9.每日熄灯前,清点各宿舍人数,发现有学生未归的,要立即查找,并及时辅导员联系。熄灯后认真巡逻宿舍及周边环境,发现学生生病等应及时与值班校医联系诊治。
10.做好宿舍环境卫生和喷洒消毒管理工作。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七、校医院负责人
1.学院卫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的卫生保健和疾病预防工作。
2.负责学院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师生食品卫生、疾病预防及急救常识的培训和教育。
3.坚持每日查看各班晨(午、晚)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转送正规医院诊治。
4.负责师生卫生保健工作,及时处理常见病,做好治疗登记。建立学生健康档案,为有特异体质的学生单独建档。
5.制定学院突发疾病、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做好事故处理。
6.配合总务处定期检查食堂各项安全卫生制度落实情况,并建立检查记录台账。
7.做好卫生室常用药品采购、废弃工作,定期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登记。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八、机要室、文印室人员
1.严格执行机要室、文印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严格控制进入机要室、文印室的人员范围,非专职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对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的人员,要进行登记备案,并安排专人陪同。
3.定期组织机要室、文印室专职人员保密安全教育,学习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严格控制文件的传阅和知悉范围。在使用机密文件时,要在指定的场所进行,严禁擅自复印、拍照、传播。
5.通过技术防范手段加强对机要室、文印室的时时监控和安全管理,定期对技术防范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6.定期组织对机要室、文印室的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文件资料、人员管理等方面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7.制定完善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8.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二十九、水电工
1.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2.每天检查配电室、校园照明、网络、电话、广播、供水等设施设备,确保水电安全及时供给和运行。
3.协助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宿舍用电情况,严禁私接线路、安装插座、使用自备大功率电器。
4.落实水电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防电路漏电、短路、电线老化、超负荷,消除水路跑、冒、漏等不安全因素,建立水电安全维护台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报告。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门卫
1.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空岗,按时交接班并做好交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加强校门管理,严格执行人员、车辆进出管理制度。临时来访人员需进行严格验证,并依据学院有关会客登记制度履行登记手续。
3.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所携带、装运的物品、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危险或违禁物品带入。
4.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的无关人员,保证进出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
5.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安全保卫处汇报。必要时向110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处置工作。
6.禁止无关人员在警卫室逗留或从事与警卫无关事项,不得存放或代人存放贵重物品、现金和危险品。
7.做好警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8.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熟练使用警戒器材,在危急时刻充分发挥警卫作用,确保师生安全。
9.在岗期间不与无关人员聊天,不干私活,不饮酒。
10.每月开展防爆、防控、反恐等教育培训,提高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一、学院(巡查)保安
1.熟悉值勤岗位区域内的地形、地物,了解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消防设施分布和使用,掌握报警方法。
2.掌握保安业务知识,熟悉学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严守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爱护通讯器材和物防设备。维护值勤岗位区域内的正常秩序、疏导交通。
4.及时发现值勤岗位区域的各类安全隐患并上报。
5.果断处理值勤中发现的问题,发现可疑人、事、物或其他治安信息,应及时盘查或监控,并上报保安队长或相关领导,必要时向110报警。
6.制止师生各种不安全或易造成伤害的行为,发生违章或不服从管理者,应婉言劝阻并妥善处理,不听劝阻的,及时上报有关领导解决。
7.遇有火警或其它紧急情况,应迅速扑救或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保安队长。
8.建立执勤巡逻和交接班记录台账,做好每日值勤问题记录和交接班记录,要求清楚、准确、属实。
9.按时参加保安人员工作例会和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听讲并做好记录。
10.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应及时上报保安队长,不得擅作主张或隐瞒不报。
11.在不妨碍保安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协助其它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12.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二、学生安全员(信息员)
1.做好自身安全工作,模范遵守学院各项安全制度,做安全工作带头人。
2.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提醒同学不携带危险物品入校,不翻越围墙、栏杆,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发现危险行为要及时制止,如不听劝告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3.配合老师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协助老师维持活动秩序。
5.参加安全隐患排查,发现校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辅导员和学院有关部门。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三、保洁员
1.卫生用具放置整齐,设置地面防滑警示标志,预防师生滑倒、绊倒。
2.清洁用品(洁厕灵、消毒液等)放在指定工作室,禁止将此类用品放置在卫生间等师生可接触到的地方。
3.每日检查相关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卫生间),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4.清洁消防器材时要仔细认真,防止器材进水,检查是否存在人为动用器材情况,如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或部门。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四、班车管理负责人
1.建立班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班车安全管理职责。
2.定期对班车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督促班车驾驶员每次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严禁车辆带病上路,制止超载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4.认真排查班车安全隐患。建立班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台账,定期与班车驾驶员一同对班车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五、公务车驾驶员
1.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开展驾驶资质审验。
2.认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参加各项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3.安排好日常生活,禁止酒后驾驶车辆。
4.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遇身体不适或不能安全驾驶车辆时,及时报告车队领导。
5.在车队领导的组织下,认真开展公务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查,禁止病车上路。
6.文明驾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六、消防控制室人员
1.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上岗。
2.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
4.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接警、出警、扑灭初期火灾、应急广播等职责。
5.做好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功效完好。
6.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七、监控值班人员
1.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上岗。
2.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4.严格落实监控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职责。
5.做好监控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功效完好。
6.禁止无关人员查看、拷贝监控视频。确需查看的,经安全保卫处同意后方可,同时做好登记签字。
7.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三十八、绿化人员
1.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注重作业人身安全。
2.对修剪下的树木、植被等禁止点火焚烧。
3.作业时禁止吸烟。
4.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处置。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
济南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