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公开目录: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
基本信息 | 基本简介 | 公开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学科与专业设置,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 党政办公室 李永芳 |
领导信息 | 公开本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 | ||
机构设置 | 公开本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服务支撑等机构设置情况 | ||
规章制度 | 公开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
规划计划 | 公开本校课程与教学计划 | 教务处 谷成玲 | |
公开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 发展规划处 亓瑶 | ||
招生考试 | 招生计划 | 公开本校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招生就业处 王 超 |
录取结果 | 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
咨询申诉 | 公开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招生就业处 王 超 |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 管理制度 | 集中公开本校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 计财处 丁 丽 |
受捐赠财产 | 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
采购信息 | 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 ||
财政预算 | 公开 2023 年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财政决算 | 公开 2022 年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收费信息 | 公开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 ||
人事师资信息 | 岗位管理 | 公开本校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 党委教师工作部 宋 禹 |
社会兼职 | 公开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 ||
争议解决 | 公开本校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 ||
教学质量 | 就业指导 | 公开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招生就业处 王 超 |
艺术教育发展年报 | 公开本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教务处 谷成玲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
学生管理 | 学籍管理 | 公开本校学籍管理办法 | 党委学生工作部 贺 霜 |
奖助学金 | 公开本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
奖励处罚 | 公开本校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
学生申诉 | 公开本校学生申诉办法 | ||
应急管理 | 突发事件应急 | 及时公开本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 安保处 邢玉枝 |
信息公开指南 | 是否发布 | 发布本校信息公开指南 | 党政办公室 李永芳 |
指南内容 | 指南内容是否涵盖本校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等内容 | ||
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效 | 在 2023 年 10 月底前发布 2022-2023 学年本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党政办公室 李永芳 |
报告内容 | 概述部分明确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 ||
主动公开情况明确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
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 党政办公室 李永芳 | ||
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是否明确学校受理、答复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以及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 | |||
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是否明确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 |||
说明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 |||
说明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 |||
新闻动态 | 学校重要工作活动、教学管理等方面新闻报道 | 党委宣传部 王越男 |
(二)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1.济南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col/col6290/index.html
2.其他方式
公众可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报刊、电视、宣传栏等媒介了解学校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除学校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学习、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申请人申请的信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除外);(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四)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对已移交学校档案室的信息,其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学校受理申请人的现场或信函、传真书面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1.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18室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1-76268615 传 真:0531-76268816
通信地址: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邮编:271199)
2.提出申请
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学校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学校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相应注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或者寄送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学校才能予以受理。
3.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校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可以不予公开。
三、监督举报
学校教师、学生或其他公民、法人、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1-76427586)或向上一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附件: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身份证号码 | 邮政编码 | ||||||||
通信地址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单位名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
营业执照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电子邮箱 | ||||||||
所 需 学 院 信 息 情 况 |
所需的学校信息 | 文件文号及名称 | |||||||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 |||||||||
所需学校信息用途(单选,提交自身特殊需要关联性证明) | □自身生活需要 □自身生产需要 □自身科研需要 □查验自身信息 | ||||||||
提供政府信息的指定方式(单选) | □纸质 □电子邮件 □其他 | ||||||||
获取学校信息的方式(单选) | □邮寄 □传真 □网上获取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办公室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受理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