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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71200790358110H/2023-04429
  • 发文日期
  • 2023-07-18
  • 发文单位
  • 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学生非正常出走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3-07-18 16:12 信息来源: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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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掌握学生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工作措施,积极预防学生非正常出走坚决维护学生的人身安全,采取正确有力的处理措施,切实做好师生员工及家长的思想工作,确保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工作小组:

组长: 郑维泉

副组长: 薛仲玲  李志俊    徐希东   

成员:   公卫红      杨圣梅  尚敬涛     

刁振凯              刘子枫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学生出走事件的处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做好督察工作。

    2.信息小组:(成员为各级部主任和全体班主任)

    主要职责: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相关部门如实汇报学生出走事件的相关情况。

    二、工作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学校利用校会、班会、安全讲座、观看安全教育录像、开展安全月等一系列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警示学生高度重视自身的安全,珍爱生命。

    2.班主任每天必须把学生的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抓勤、抓细、抓实。做到天天提醒、时时提醒,切实把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3.班主任要深入了解、掌握班内每个学生的思想状况。

    4.对思想偏激,心理压力大,有出走苗头的学生,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细致、耐心的思想开导,以减轻学生心理压力,解开学生心结。

    5.每周对学生的思想状况进行梳理、汇总,上报工作组,进一步采取措施,化解学生矛盾,减轻学生思想压力,确保学生安心学习,防止出走事件的发生。

    (二)出走搜寻措施

    1.学生发生出走事件,班主任要报告学校组,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2.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全面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

    3.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请求协查。

    4.由班主任、任课教师、级部主任及学生干部组成搜寻小组,在工作组的指挥下,在学生可能去的地方进行全面搜寻,确保学生及时返校。

    三、工作要求

    工作组成员及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积极开展预防工作。对学生思想状况不了解或掌握不深入,出现学生出走现象的,班主任要负相应责任,并向学校说明原因。在搜寻出走学生过程中,疏乎大意、工作不力、方法不当的,应承担直接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