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1200494381017W/2026-10566
- 发文日期
- 2026-05-12
- 发文单位
- 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
教师管理: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教职工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为深化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职工教育教学和服务保障等行为,提升教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修养,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期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济南市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职业行为负面清单
(一)意识形态与师德师风方面
1.教育教学等活动中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
2.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学校和学生合法权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不良信息的。
4.破坏民族团结,不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
5.在校园内传播或组织宗教活动的。
6.宣扬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的。
7.违背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学校有关保密规定的。
8.携带、寄送、传播反动政治刊物、出版物、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的。
(二)教育教学方面
9.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并受到学生、家长投诉,经提醒不能及时改正的。
(1)未经学校批准,随便调、停课,并产生不良影响;上课(值班)无故迟到、早退并产生不良影响的。
(2)备课不认真。授课无教案或备课不充分,缺少学情分析,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任务、教学器材等方面准备不充分的。
(3)课堂教学不认真。教学态度不端正,照本(屏)宣科,敷衍教学;上课不讲授,或以长时间播放视频代替教师讲课;课堂(自习)不能管教管导,秩序混乱的。
(4)作业批改不认真。不按备课组集体教研计划布置作业,收交作业不及时,作业不批改或批改不认真,作业反馈不及时的。
(5)班主任班级管理不到位。班主任跟班管理少并且不及时,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置班级整体或个别学生存在的问题,学生对班主任评价满意度低,班级管理整体落后。
(6)学生学业成绩赋分认定不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考试(评卷)管理规定和考场工作纪律,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
(8)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三)学术道德方面
10.抄袭他人作品,剽窃他人学术观点、学术思想或实验数据、调查结果的。
11.课题申报、成果评审或职称评定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四)工作纪律方面
12.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及其他涉及《济南市中小学校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中所列出的十一项有偿补课行为的。
13.无故旷课、旷工的;多次上班迟到,经谈话仍不改正的。
1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对学校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学校和师生个人受到严重影响或利益损害,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或伤害的。
15.对学校工作有异议,或对其他同事有意见以不当方式表达个人诉求或意见造成不良影响的。
16.上班期间玩游戏、看电影的。
17.工作日饮酒的。
(五)廉洁从教方面
18.在招生、考试、评先、奖(助)学金评定和教职工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的。
19.索要或违规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或参加由服务对象支付费用的宴请、旅游、健身休闲等文娱活动的。
20.通过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读物、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21.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等活动的。
22.私自占用学校公共资源的。
(六)其他方面
23.无故不参加或不能按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
24.因男女关系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
25.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本着惩前毖后的原则,各部门要加强过程管理,对教育教学和服务师生过程出现的负面言行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于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负面清单行为,属《济南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或对学校工作产生严重影响或损害的,直接认定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其他师生、家长反映强烈的,学校启动约谈程序。
(一)约谈规范
1.程序。分两级约谈,首次约谈由学校分管部门(年级委员会或部室)负责,由两人及以上进行,首次被约谈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合格以上等次;经查实影响恶劣的或对经首次约谈仍不能改正的启动二次约谈,由学校纪委执纪问责,年度考核一票否决。约谈后经论证不适合原岗位工作进行调岗处理的,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是中共党员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节,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理。
学校成立由纪委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学术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的师德建设委员会,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
2.内容及要求。约谈要明确被约谈人整改的内容、方向和时限,约谈过程要有记录、签字或约谈过程的影音材料。
(二)处理流程
1.受理。对已完成约谈程序但仍未改正的,或负面清单中影响恶劣的,交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审议处理。
2.认定。师德建设委员会于五个工作日内,会议审议并给出认定意见。
3.复议。当事人对“一票否决”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师德建设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师德建设委员会牵头组织复查并答复。
4.归档。处理决定存入学校师德失范行为人员信息库。
三、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在职教职工。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