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及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官方文件,现将2025年济南市医保报销政策整理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政策
1. 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医疗机构级别 起付标准(元/年)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 退休职工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800 60% 65% 6000(在职)/7000(退休)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400 70% 75% 6000(在职)/7000(退休)
一级及社区机构 200 80% 85% 6000(在职)/7000(退休)
注:参保人在定点门诊的起付线累计计算,根据医疗机构级别,起付线按就高原则全年只负担一次。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的起付标准降低20%。
2. 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1000元;第二次住院5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二级及一级医院:第一次住院400元;第二次住院2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社区医院:第一次住院200元;第二次住院100元;第三次及以上0元
报销比例:
费用区间 三级医院 二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1万元 85%(在职)/88%(退休) 90%(在职)/93%(退休)
1万-40万元 88%(在职)/91%(退休) 93%(在职)/96%(退休)
40万-60万元 90% 90%
年度支付限额为60万元。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住院不计算起付标准。
3. 大额医疗费用二次支付
起付标准:6000元
6000元至20万元部分报销80%
2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90%
上不封顶
二、居民医保报销政策
1. 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440元/年
少年儿童:390元/年
驻济高校大学生:240元/年
2. 普通门诊统筹
起付标准:无
报销比例:65%
年度支付限额:
少年儿童和成年居民:500元
驻济高校大学生:本地就医600元,异地就医400元
3. 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1000元
二级医院:400元
一级医院:400元
社区医院及乡镇卫生院:200元
报销比例:
医院类型 少年儿童报销比例 成年居民报销比例
省部三级医院 55% 50%
其他三级医院 65% 60%
二级医院 75% 70%
一级及社区医院 85% 80%
乡镇卫生院 90% 90%
4. 大病保险
起付标准:2万元
2万-10万元部分报销60%
10万-20万元部分报销65%
20万-30万元部分报销70%
3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5%
最高支付40万元
三、特殊人群医保政策
1. 退休人员
门诊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
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7000元
住院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高3个百分点
2. 少年儿童
意外伤害门诊:超过200元部分报销80%,年度限额2000元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75%,无起付线
住院报销比例比成年居民高5-10个百分点
四、特殊病种及待遇
1. 门诊慢特病病种
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严重精神障碍、糖尿病、高血压等48种疾病。
2. 糖尿病高血压"两病"待遇
未达到门诊慢特病标准的"两病"患者:
报销比例:75%
无起付标准
年度限额:单病种300元(使用胰岛素600元)
五、异地就医政策
1. 职工医保
省内异地门诊:无需备案,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跨省异地门诊:长期备案人员按参保地政策,临时就医降低10个百分点
2. 居民医保
长期异地备案人员: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临时异地就医: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