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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日期
  •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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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探视、陪伴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6-04-28 14:50 信息来源:济南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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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探视制度

1、探视人员按医院规定时间探视。

2、每日8:00后为医务人员为患者进行查房、诊疗、护理的集中时间,探视人员需按照规定暂时离开病房。

3、探视人员每次不超过2人,请勿将学龄前儿童带入病房。

4、探视人员要自觉保持病区内环境清洁、安静,不得在病区内大声喧哗,禁止吸烟、饮酒、娱乐、随地吐痰、扔垃圾等有损住院环境行为。


二、陪伴管理制度

1、住院患者陪伴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陪伴管理制度。

2、陪伴人员必须具备完全自我照护能力和协助他人的能力。

3、陪伴人员应保持病房整齐、安静、不得吸烟、高声谈笑,不得在病房蒸煮自带食品等。

4、陪伴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有损坏公物,须按原价赔偿。

5、陪伴人员应认真履行照护病人职责和义务,如外出须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不得私自将住院患者带出病区。

6、陪伴人员应听从医护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随意进入诊疗场所。

7、陪伴人员如违反医院规定或影响医院诊疗秩序,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陪伴,造成后果者可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