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4930006066/2026-00185
- 发文日期
- 2026-02-03
- 发文单位
- 济南市血液供保中心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供血应急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供血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做好济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供血工作,保证医疗救援顺利进行,根据《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济南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和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工作要求,制定《济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供血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供血工作的原则:统一领导、职责明确;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服从大局、协作配合;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二、适用范围
1、济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供血;山东省和济南市卫生健康委下达的血液紧急调拨。
2、本预案也适用于特殊情况下医疗抢救的超大量紧急用血和我中心血液库存量降至最低以下(血液库存达三级预警值),经一般措施5日未能纠正的情况。
三、组织机构
济南市血液供保中心(以下简称血液供保中心)是卫健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中心,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工作中的职责:负责卫生应急系统医疗救援供血部分的建设和运行;负责医疗救援供血的储备、管理和调度;负责卫生应急处置中血液的供应、运输和相应服务;完成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卫生应急职责和任务。
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供血任务,成立济南血液供保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应急供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技术指导组,办公室设在业务部。
领导小组及专家技术小组组成见附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供血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家技术小组》。
四、职责分工
接到上级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供血指示或启动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预案》,积极组织医疗救援供血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实施、完成本部门工作任务。
1、领导小组:负责在接到上级紧急救援指令后,及时启动预案;负责应急供血预案的启动、运行的总体策划及监督实施;负责应急预案运行的资源提供。
2、应急办公室主任(业务部):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负责与上级领导和医疗救援相关中心联系,及时全面了解应急救援医疗供血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负责应急供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具体实施运行。
3、中心办公室:负责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迅速了解和掌握信息,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4、社会工作部、献血服务部、采供分部、机采部:负责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根据库存量情况和应急供血需求情况安排献血者招募工作,及时制定采血计划并通知成分制备部、检验部做好相应的准备。根据不同的血液库存量按照《血液库存三级预警制度》组织献血者的招募并实施。
5、器材设备管理部、总务安保部:负责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迅速赶赴工作岗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采供血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转,确保物资供应和基础设施的良好运行。
6、献血服务部、采供分部、成分制备部、机采部、检验部、输血研究部、质控部:负责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迅速赶赴工作岗位做好血液采集、制备、检测工作准备。流动采血车工作人员应迅速清点已采集血液,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并负责按照部门下达的计划采取措施确保完成血液采集任务;成分制备部、机采部保证合理特殊血液及成分制备库存量,必要时根据应急办公室或供血部通知,及时补充库存量。检验部保证应急血液供应的检测及时、结果准确,输血研究部做好常备血型鉴定、交叉配血必需试剂和物品,随时处于完好、有效状态,配合临床疑难血型和特殊病人的血液交叉配合。
7、供血部:主要负责在接到启动预案指令后,迅速清点血液库存数量(应包括已采集尚未入库交接的血液),并将临床用血情况分析、汇报应急办公室主任。保证日常血液库存量,低于最低库存量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经采取一般措施5日未能纠正时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要求:
各种血型血液成分库存量合理,确保及时供应、调拨。最低库存量: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A、B、O型 各400U,AB型 200U;单采血小板:A、B、O型各4治疗量,AB型2治疗量; Rh(-)冰冻红细胞:A、B、O型各≥30U,AB型≥20U;病毒灭活冰冻血浆A、B、O型各20000ml,AB型6000ml;冷沉淀凝血因子A、B、O型 各150U,AB型100U,其它血液种类适量。
五、三级应急预警制度
根据《济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供血应急预案》制定血液库存三级预警制度,一级为最高,三级为最低。
(一) 当血液库存A型血6万毫升(300U)、B型血6万毫升(300U)、O型6万毫升(300U)、AB型为3万毫升(150U)且连续5天不改善时为三级预警,采取如下方案:
1、督促献血服务部、采供分部加大街头采血力度,延长采血工作时间;提议增开采血车辆,下县区采集血液。
2、社会工作部启动爱心血库,联系驻济各大专院校、机关企事业献血志愿者,尽快补充库存量。
(二) 当血液库存A 型血4万毫升(200U)、B型血4万毫升(200U)、O型4万毫升(200U)、AB型为2万毫升(100U)且连续5天不改善时为二级预警,采取如下方案:
1、除采取三级预警的措施外,通过媒体发布血液告急信息,通过短信平台求助社会,加大献血宣传力度,动员全市公民在各献血点献血。
2、可通过与其它血站调血方式,保证临床用血。
3、调动全血站人力资源进行献血宣传、招募。
4、如在短时内补足不到二级预警线以上,应配合供血部协调各医院采取部分择期手术、非急症手术患者用血,仅供急症抢救用血。
(三) 当血液库存A型血2万毫升(100U)、B型血2万毫升(100U)、O型2万毫升(100U)、AB型为1.2万毫升(60U)且连续5天不改善时为一级预警,采取如下方案:
1、除采取以上三级预警和二级预警措施外,执行《济南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供血应急预案》。
2、紧急情况下,报请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应急供血的全面指挥。
六、启动与运行程序
1、应急小组成员或各部门值班人员接到上级紧急救援指令后,报请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同意后,启动该《预案》。相关人员立即以最快速度到达指定地点,汇集信息、研究对策、采取措施、下达命令。
2、各部门按照应急办公室指令迅速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汇报应急办公室。
3、供血部按照应急办公室指令迅速调集所需血液或血液成分,送血司机随时待命,接到血液,核对无误后,迅速送往指定地点。如无具体要求按悬浮红细胞每种血型至少3U,紧急送往急救医院或急救地点,途中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及时报告应急办公室。必要时,供血部可以采取先发送后出库的方式及时供应所需血液。
4、成分制备部、机采部、质控部接到紧急制备特殊血液成分命令后迅速组织实施。必要时,在请示应急办公室同意、保证血液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或同时进行各项操作。
5、检验部及时完成所需血液的检验工作。必要时,接到赶往现场命令后检验部应迅速组织人员,携带所需物品,及时赶往指定医院或指定地点,并迅速开展工作。
6、血液贮存不够或预期血液需求量较大需紧急招募献血者时,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策划,并组织社会工作部、献血服务部、采供分部和成分制备部及机采部实施。
7、器材设备管理部、总务安保部应做好所分管医疗器械和基础设施的检查和保养,在接到应急办公室指令后确保相应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和应急物品的后勤保障,必要时,提供替代和备用设施、设备。
8、器材设备管理部确保采供血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
9、办公室及社会工作部利用网络和各种信息渠道做好应急信息发布及信息更新工作。
10、需派人前往医院或事发地点参加抢救工作时,根据市应急指挥部要求,立即从医疗救援专家小组选派经验丰富的人员迅速赶往指定地点。
11、《预案》运行过程中如需相关部门支援,由应急办公室报告市指挥部、协调市卫生局、公安、交通等部门帮助解决。
12、自该《预案》启动时起,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送血车、通讯设备保持畅通,随时报告情况;应急办公室随时根据汇总信息研究决定下一步工作部署;器材设备管理部、总务安保部根据已有信息或应急小组命令,做好相应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评估总结
医疗救援供血领导小组根据市指挥部指示由领导小组负责人或应急办公室主任宣布行动结束,并组织评估总结,领导小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必要时对该《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对《预案》运行期间工作不利、处置不当,尤其是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者做出处理决定。
应急办公室负责将应急救援行动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行动的宣传报道,将应急救援行动、行动中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及时整理报道。
八、修改与发布
本预案经领导办公会研究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供血应急领导小组及专家技术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聂志广
副组长:仇铭华 张学亮 杨赫
成 员:业务部、办公室、供血部、献血服务部、社会工作部、采供分部、成分制备部、检验部、质控部、机采部、输血研究部、总务安保部、器材设备管理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业务部,应急办公室主任由业务部负责人兼任。
(二)、专家技术指导组
组 长:聂志广
副组长:仇铭华 张学亮 杨赫
成 员:王晓莉 韩雪莹 李雪晶 陈秀莲 郝萧 安涛 李杰 郑善纯
医疗救援专家小组负责制定医疗救援用血方案,参与医疗救援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