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493000622U/2023-03361
- 发文日期
- 2023-06-25
- 发文单位
-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工勤岗位人员(技师、高级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加强我院工勤技能岗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综合素质,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后勤保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勤岗位设置和实际情况,对学院现有在岗在聘工勤岗位人员进行技师、高级工岗位竞聘上岗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职在岗并取得技师资格、高级工资格的工勤岗位人员。2023年6月30日前到达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参加,应当办理退休手续。
二、竞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清正廉洁,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
(二)按国家规定通过技师、高级工等级考核认定,并取得技师、高级工资格。
(三)任职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
(四)任现职以来无重大事故人员。
三、工勤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竞聘
(一)任职内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严重失职、渎职,出现重大事故,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的。
(三)任职内有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国家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
四、岗位情况
(一)岗位设置情况
经人社局审批,本单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26个,其中一、二、三级共7个;四级19个。
学院现聘工勤技能岗二级3人,三级1人,四级7人,普通工1人。
(二)拟竞聘岗位情况
工勤技能二级岗位1个,三级岗位3个。
五、竞聘程序
根据竞聘上岗工作的有关要求,参加竞聘的工勤岗位人员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制定《工勤岗位人员(技师、高级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并报市卫健委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个人报名。凡参加竞聘人员须提交申请和工作述职报告。
(三)资格审查。依据考核情况和岗位竞聘条件由竞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
(四)民主测评。竞聘民主评议委员会评议,实行百分制。竞聘民主评议委员会根据参加竞聘的工勤人员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团结协作、工作成绩”等内容进行民主评议。
(五)量化赋分。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竞聘人员进行量化赋分。赋分结果需由本人签字确认。(赋分办法见附件)。按照量化赋分的结果进行排序。
(六)成绩公布。依据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在学院内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召开党委会,根据得分情况和应聘人员的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八)公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上报聘任。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上报进行备案审批及聘任。
竞聘全过程均在竞聘工作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要求。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竞聘工作政策性强,职工关注高,加强对广大工勤人员的引导,认真领会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确保稳步推进。
(二)加强领导,有序组织。严格按照《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工勤岗位人员(技师、高级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抓好每个环节、每项程序的落实,确保竞聘工作取得扎实的效果。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成立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竞聘工作监督小组。
(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敬 党委书记
副组长:曹爱民 党委副书记、院长
成 员:姜秀杰 党委副书记
高 天 党委委员、副院长
展永生 党委委员、副院长
李 明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专员
付世杰 党委委员、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有关竞聘的文件起草、政策解释、材料审查、民主评议、量化赋分、评审结果公布等具体工作。
主 任:刘凌霄
成 员:俞 芳、谭孟平、张小静、赵瑞沁、王 玲
(二)竞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李明
成 员:高凤、翟晓霏、时洪运
附件:1.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工勤岗位竞聘量化赋分办法
2.济南护理职业学院工勤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附件1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工勤岗位竞聘量化赋分办法
量化赋分包括以下内容:
1.工龄计分:工龄每满一年计1分。工龄计算截止到竞聘实施当月,按周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分,满半年不满一年计1分。
2.学历学位计分:按最高学历赋分。本科学历计3分;专科学历计2分;中专及以下学历计1分。
3.聘现职年限:指现聘任岗位的年限,聘任时间每满一年且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计1分,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不计分。聘任时间计算截止到竞聘实施当月,按周年计算资格,不满半年的不计分,满半年不满一年计1分。
4.拟聘资格取得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竞聘实施当月,取得资格每满一年计1分。按周年计算,不满半年的不计分,满半年不满一年计1分。
5.荣誉奖励:聘现职以来取得的各类荣誉限3件。获得国家级荣誉计5分,省(部)级荣誉计3分,市(厅)级荣誉计2分,局级、院级荣誉计1分。同一奖励按最高等级计分。
6.民主评议:人员范围院领导及所在部门人员,分值为10分,其中院领导评议占40%,部门负责人评议占40%,部门其他人员评议占20%。
附件2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
工勤岗位竞争上岗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
所在部门 | 参加工作时间 | ||||||
申报岗位 | |||||||
现聘岗位及时间 | |||||||
最高学历及专业 | |||||||
荣誉情况 | |||||||
个人签字栏 |
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