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91370104MA3CCJBC9X/2025-04269
- 发文日期
- 2025-07-09
- 发文单位
- 济南长途汽车西站
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反恐怖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反恐怖防范能力和水平,有效做好涉恐案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恐案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保障旅客的健康与安全,维护正常的管理秩序,根据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下列法规、规章制度及预案编制:
《山东省反恐怖工作责任制》
《山东省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
《山东省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工作规定》
《山东省城市建设反恐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
1.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预案。
1.3.1 恐怖活动terrorism activities
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1.3.2 恐怖活动组织terrorism organization
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集团。
1.3.3 恐怖活动人员terrorists
指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1.3.4 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标(简称:重要目标)important goals of counter-terrorism protection
指一旦遭受恐怖袭击,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场所、建筑、工程、设施等。
1.3.5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简称:重要部位)key parts of counter—terrorism protection
指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标中对功能和使用起决定性作用的区域、设备等。
1.3.6 人力防范(简称:人防)personnel protection
指执行反恐怖防范任务的具有相应素质人员和(或)人员群体的一种有组织的防范行为(包括人、组织和管理等)。
1.3.7 实体防范(简称:物防)physical protection
指用于反恐怖防范目的、能阻止或延迟恐怖活动的各种实体防护手段(包括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系统等)。
1.3.8 技术防范(简称:技防)technical protection
指利用各种电子信息设备组成系统和(或)网络以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和防护功能的反恐怖防范技术手段。
1.3.9 常态反恐怖防范normal anti-terrorism precautions
指在社会安全形势稳定的日常状态下,采用的一般性、常规性防范措施和行为。
1.3.10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abnormal anti-terrorism precautions
指在国家对反恐怖工作提出要求的特殊时段或政府有关部门发布恐怖袭击事件预警的情况下,采取的加强性防范措施和行为。
1.4 反恐怖防范预案体系及其之间关系
反恐怖防范预案是针对行业单位内部特点和当前恐怖活动特点规律制定编写的防范性工作预案,意在通过责任认定和完善反恐怖防范措施,对涉恐案事件提前进行防范和先期处置。本预案是以防为主,以处为辅,与济南长途汽车西站的各类专项应急预案配合使用,构成较为完善的预案体系。
1.5 工作原则
在反恐怖防范与行期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以人为本、先人后物”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迅速、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协同应对”的原则。
2 济南长途汽车西站概况
济南长途汽车西站(以下简称“汽车西站”),地处济南西部新城区的核心位置,是交通运输部综合客运枢纽示范工程,占地共90.87亩,是省内首个立体发车的综合客运枢纽。本站场站按照一级客运站标准建设,并顺利通过一级站审核。汽车西站是服务功能齐全的现代化车站,本站采取航站楼模式地上3层,地下2层。共设有64个发车位,其中一层设有20个,二层21个,三层23个;站内共有24个检票口,每层均有8个;站内设有南北两个售票大厅,共计19个售票窗口(南11个,北8个),达到了一级站对发车位的要求,符合一级站的站房设计。
本站进站口、出站口设置独立,班车发车进站口在一楼西北侧,收车进站口在其北侧;班车出站口在一楼西南侧。旅客进站口共有两个,一个在一楼东北侧,另一个在一楼东门。实现了人车分流,达到了一级站出入口的标准。
本站两个站前广场分别于日照路和齐鲁大道相连,汽车西站内车流线路、客流线路、停车区域等划分明确,旅客进出站线路短捷流畅,并按标准在本站南侧设置了消防通道。本站设有专门的汽车安全检查场地,配备了客车日趟检台及必要的仪器设备(现未启用)。
2.1反恐怖防范资源概况
(1)内部应急力量:汽车西站现有员工134人。
(2)外部应急力量:紧邻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北侧济南市公交枢纽,济南高铁西站,济南西站管理委员,济南市槐荫区直属大队三分队,济南高铁西站铁路派出所,北约1.5公里兴福派出所,槐荫区直属大队,槐荫消防西站中队。
(3)物资装备资源:我单位目前配置巡逻车2台;在重要部位配置了防护用品,各种个体防护装备齐全,详见附件《济南长途汽车西站 物资装备资源清单》。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本站主要为客运站(场)经营,站内无大型设施,不存在重大危险源。我们对场站内的作业活动、设施、部位、场所、区域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确定,对各风险点的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分析,本站现共有54个风险点,358个危险源,其中较大风险19个,一般风险100个, 低风险239个。对确定的危险源进行了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我们从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方面识别并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通过评估,各控制措施具体可操作并符合本公司生产实际,通过管控措施,可以确保生产安全通过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汽车西站可能面对的涉恐案事件:
(1)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指遭遇小股恐怖分子实施爆炸,破坏我汽车西站设施,砍杀人员,造成秩序混乱、人员伤亡性事件等。
(2)信息网络系统受到涉恐人员攻击,导致信息全部或部分中断,威胁汽车西站的正常运转。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因涉恐人员导致的环境污染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3信息报告与处置
3.1信息报告与通知
信息的传递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应急指挥中心报警电话:87296181
3.2信息上报
恐怖事件发生后,应立即组织救援并向母体公司安机部上报,根据情况向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或其他部门上报。
4 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I级响应行动由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实施,当应急指挥中心进入I级响应行动时,应按照相应的预案全力以赴组织救援,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II级及以下应急行动的组织实施,由应急行动小组采取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2响应程序
工作报告程序
一旦发生恐怖事件采取逐级汇报的方式,如下:
恐怖事件发现人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 —— 总指挥
工作指挥程序
总指挥 —— 副总指挥 ——分管领导—— 部门负责人 —— 应急人员
4.3应急结束
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处置、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险情排除,生产恢复正常。
5 信息发布
由应急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结束的信息,宣布应急反应结束,解除应急反应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
6 信息公开及通报程序
6.1 信息公开 由应急领导小组新闻发言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恐怖事件的情况,积极与媒体沟通,主动接受媒体监督,增强了我站应对恐怖事件时采取的各项措施的透明度,提高公众对我站的认知度。
6.2通报程序 信息通报程序采取逐级上报的方式
恐怖事件发现人 ——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副总指挥 —— 总指挥
7 后期处置
应急状态结束后,由本站向母体公司提交书面材料,并制定整改措施,对预案进行评估或修订。
8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
8.1 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长、科长组成。(见下图)
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反恐怖工作的法律、法规与规定;
(2)组织、指挥和协调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3)组织反恐怖防范预案的编制、评审、修订和演练工作;
(4)监督、管理防范体系的建设和运转情况;
(5)协调外部应急资源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关系;
8.2 反恐防范办公室
设立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反恐防范工作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分管安全副总任防范办公室主任,安全科科长任应急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安稽部、运营部、商管保障、综合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组成。(如下图)
反恐防范办公室职责:
(1)负责指挥、协调和联络反恐怖防范领导小组与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2)负责处理反恐怖防范日常性工作;
(3)对反恐怖防范工作中的各类保障工作统一进行协调;
(4)负责制定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反恐怖工作防范预案;
(5)负责收集保存反恐怖防范督导检查和整改过程中的有关记录、证据等;
8.3汽车西站各部门的职责
8.3.1 综合办公室的应急职责
(1)负责向政府及地方主管部门汇报反恐防范工作情况;
(2)负责接收公众对涉恐案事件情况的咨询;
(3)负责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和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4)涉恐案事件发生时,做好与媒体的沟通工作;
8.3.2 安稽部、安全科的应急职责
(1)在涉恐社会安全事件发生时,安全科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2)安全科负责督促各部门做好反恐防范工作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3)安稽部做好相关事故的现场警戒、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4)安全科负责组织涉恐社会安全事件的组织应急演练工作;
8.3.3运营部、保障部、财务部的应急职责
(1)负责做好涉恐案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2)做好防范及先期处置所需物资的调度工作;
(3)协助做好涉恐案事件发生时人员疏散、救护等工作;
(4)配合好涉恐案事件的调查与取证工作
8.4建立内部责任制
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反恐怖防范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汽车西站所属地公安机关和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和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公司安全主管人员和岗位责任人签定反恐怖防范责任书,责任明确,分工到人,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处置”,确保汽车西站安全。
9重点防范目标部位
济南长途汽车西站反恐怖防范的重点防范目标部位:售票大厅、候车室、发车场、停车场等。
10反恐怖防范工作措施
10.1 总体要求
(1) 汽车西站的反恐怖防范工作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它地方标准,坚持“突出重点、预防为主、属地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2)汽车西站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将本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工作纳入当地反恐怖防范工作体系,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反恐怖防范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3)汽车西站反恐防范办公室负责协助反恐怖主管部门对汽车西站落实本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4) 汽车西站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第一责任人。汽车西站建立与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成立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和研究改进防范措施,落实反恐怖防范专项资金,保证反恐怖防范工作机制运转正常。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中人员变动时应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5) 汽车西站根据本单位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反恐怖防范重要目标初步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报地方人民政府反恐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6)汽车西站根据实际,适时对重要目标分类进行调整,并及时将调整建议报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7)汽车西站根据车站重要目标分类情况采取相应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8)汽车西站定期对反恐怖防范设施、系统进行检查、维护、校验,保证设备完好,按照反恐怖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要求,积极配备足额的防范应急处置装备设施,包括视频摄像、通讯装备、消防器材、防毒防化防爆器具等用以提高反恐怖防范水平。
(9)汽车西站及时向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报送涉恐信息。
10.2 常态反恐怖防范
10.2.1 人力防范
(1)汽车西站设置安全保卫部门,配置专职人员,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反恐怖防范工作日间由安稽部负责,其他部室做好配合,夜间有安稽部人员轮流值班,负责反恐怖防范工作。
(2) 反恐怖防范人员除熟悉《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的要求外,还应熟悉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工作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3)汽车西站通过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的联系,对拟聘用的工作人员的背景进行审查,防止可疑人员上岗,定期对重点人员进行行为评估。
(4)反恐怖防范人员应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合当前反恐怖形势,组织汽车西站反恐怖防范人员进行反恐怖知识培训,通过采取聘请公安部门反恐专家举办专题反恐讲座等形势,系统将手反恐怖防范和应急方面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职员工的反恐怖防范意识。
(5)汽车西站严格各出入口管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 六不出站”相关管理规定和场站“三封闭”;严格落实“三品”检查制度和实名制售票票查验制度,严控安全源头关。
(6)汽车西站加强重要部位的值班守卫和巡逻工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隐惠.严防恐怖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将各类危险物品带入重要部位。
10.2.2 实体防范
(1)反恐怖实体防范主要包括安全门、电动门、防盗栅栏、隔离栏(墩)、应急用品等。物防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安装要牢固可靠。
(2)汽车西站周界设置有封闭式物屏障、照明设施、警戒标志,进出口设置固定门岗并配备橡胶棒,防暴钢叉等用品。
(3)汽车西站安全保卫部门配备有防暴头盔、防刺服、防割手套、电警棍、防暴棍、盾牌、防毒面具、防爆毯与地方公安部门联网的通信器材、巡逻车等装备。
10.2.3 技术防范
(1)汽车西站反恐怖防范的技防设施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广播系统等。
(2)汽车西站安防系统监控中心设有监控、报警控制台,监视、录像、存储、通讯设备等;系统有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以及满足值班人员正常工作的辅助设备。
(3)汽车西站建有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在重要部位安装132个视频监控探头,能够对监控的场所、部位、通道等进行实时、有效的视频探测、视频监视,图像显示、记录与回放等功能。
10.3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10.3.1等级划分
按照采取防范措施的不同要求分为三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三级非常态防范、二级非常态防范和一级非常态防范。
(1)三级非常态防范是指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采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2)二级非常态防范是指有情报显示可能发生恐怖事件情况下,采取有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3)一级非常态防范是指有情报显示即将发生恐怖事件情况下,采取特殊性、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10.3.2防范工作措施
10.3.2.1三级非常态防范
在常态防范的基础上,同时应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组织反恐怖防范教育;
(2)汽车西站安稽部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3)增派30%或以上的安保力量,加强重点部位的巡视、值守和加强出入口控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4)检查各类防范、处置设备、设施;
(5)对进出重要部位的人员及其携带物品进行检查;
(6)联系属地反恐怖部门指导反恐怖防范工作;
(7)根据反恐怖部门、公安机关等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
10.3.2.2 二级非常态防范
(1) 汽车西站分管负责人带班组织防恐怖,增加技防设施监控力量。
(2)主要出入口增派双岗,严格重要部位进出检查.限制携带物品进入重要部位。
(3) 对重要部位安排人员设点守护。
(4)设置警戒区域,关闭非主要出入口。
(5)保证各类防范设施、处置装备配置到位。
(6)对进入重要部位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验。
(7)各级反恐防范人员保持有线、无线通讯24小时畅通。
10.3.2.3一级非常态防范
(1)汽车西站主要领导24小时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2)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应急力量进入工作岗位,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3)根据当地反恐怖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施。
11 应急管理
11.1应急组织机构
汽车西站的反恐怖防范工作领导小组承担本单位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反恐怖防范应急管理的具体工作,根据平战结合的原则设立应急队伍,配备应急物资、装备。
11.2应急预案
汽车西站应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形成预案体系。预案要包括应急处置的指导思想、编制依据、工作原则、应急指挥体系(含应急联动、指挥权限、指挥程序)、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一解除机制、应急保障等内容。
11.3应急演练
汽车西站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定期组织开展反恐怖防范应急演练,做好演练评估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由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组织开展的反恐怖防范联舍应急演练。提高协调联动能力。应急演练每年应不少于两次。
11.4应急处置
汽车西站遭受恐怖袭击时,反恐怖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立即向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调集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
12 应急响应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汽车西站设定三个应急响应等级:
(1)Ⅰ级响应: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或超出本站应急处置能力,需要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协助处置的突发事件;
(2)Ⅱ级响应:需要调动各部门应急资源,本站有能力独立处置的突发事件;
(3)Ⅲ级响应:各部门能够单独处置的突发事件;
12.1汽车西站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
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
(1)接警:应急指挥部门或应急值班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时,做好突发事件的详细情况和联系方式等方面的记录。
(2)响应级别确定: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应立即根据突发事报告的详细信息,对警情做出判断,依据响应级别的分级标准确定响应的响应级别。
(3)应急启动: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响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指挥部门有关人员到位、启用信息与通信网络、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组等。
(4)救援行动:应急小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积极开展人员救助、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5)应急恢复: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监测等。
(6)应急结束:由响应的应急指挥部门按照程序宣布应急结束。
12.2 接警与通知
(1)汽车西站接警电话为防范办公室电话:
防范办公室:0531-87296181
(2)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应迅速准确的问清事件的以下信息:
1)突发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突发事件的原因、性质、范围、经初步判断的严重程度;
3)突发事件对旅客的影响程度;
4)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和其他应对措施;
5)报告部门、联系人员及通信方式等;
(3)接到报警后,首先要通知当值班员,以便采取措施,接到报警的人员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负责的指挥部门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该类突发事件应急的指挥部门。各部门的应急联系电话见附件《汽车西站突发事件应急联系电话》。
(4)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应急相关部门和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位,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12.3指挥与协调
应急负责部门接到突发事件通报后,立即根据突发事件报告的详细信息,确定该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
13 预案管理
13.1 备案
本预案由汽车西站突发事件反恐怖防范办公室负责备案。
13.2 修订与更新
汽车西站预案编制小组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预案编制小组牵头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提出修改意见。
13.3 责任与奖惩参照安全责任制执行。
13.4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汽车西站反恐怖防范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
13.5 实施日期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