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MB2812846F/2025-06032
  • 发文日期
  • 2025-09-17
  • 发文单位
  • 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

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2025年9月15日中医类价格调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7 10:24 信息来源: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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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济医保发〔2025〕15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中医类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中医类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废止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1),新增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3),废止93项医嘱(见附件2),新增137项医嘱(见附件3)。除附件1、2中废止的项目外,其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嘱仍照旧执行。

二、医保支付政策

本次整合的立项指南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延续原政策。医保

支付范围内价格超45元(含)的项目职工个人自付比例设为5%、

居民个人自付比例设为10%(主项和加收项自付比例保持一致)。

新增和自主定价项目个人自付比例100%。

三、有关要求

本通知自2025年9月15日起执行。各科室协助医保办做好相关政策解释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医保办反馈。

附件:

附件1市七院废止(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xlsx

附件2市七院废止医嘱表(中医类).xlsx

附件3市七院新增(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嘱.xlsx

医疗保险办公室

202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