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MB2812846F/2025-05063
- 发文日期
- 2025-07-15
- 发文单位
- 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
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放射等五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的公示
根据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器官移植等5类医疗 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济医保发〔2025〕10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放射、护理、综合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放射、护理、综合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结合济南市器官移植 等5类立项指南计价规则解读,规范整合我院临床量表评估、护 理、综合诊查、放射检查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了101项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见附件1)。
二、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治理要求 根据国家、省、市医保局价格治理相关要求,降低X线摄 影成像等7类项目价格。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患者 确有需求且知情同意的,方可单独收取实体胶片费用,实体胶片 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三、医保支付政策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限额支付,医保最高支付7元/次,低于7元据实支付;门诊诊查费(中医辨证论治)限额支付,医保最高支付11元/次,低于11元据实支付;急诊诊查费(普通)执行门 诊诊查费(普通门诊)支付标准;会诊费(远程会诊)限额支付,医保支付标准最高90元/日;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项目个人首 先自付比例为10%。
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各科室做好相关政策解 释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电话:88857382
附件1:济南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公示(2025.7.1).pdf
医保办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