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493000702F/2019-05005
- 发文日期
- 2024-02-12
- 发文单位
济南医院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老年人优待
一、服务对象
年满60周岁以上公民,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享受各项优惠。
二、优惠内容
(1)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医院就医,减免不低于20%的治疗、检查、住院普通床位等费用。
(2)老年人优先就医,免普通挂号费。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住院。
(3)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三、优待措施
(1)在医卡通收费、门诊、病房显著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就医、住院标示。
(2)老年人出示优待证件后,门诊各科室分诊人员安排优先就医,病房护士安排优先住院。同时向其他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3)门诊老年人就诊结束后(打印发票前),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到门诊部办理优惠手续。
(4)住院老年人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办理出院手续,住院处负责住院治疗、检查、普通床位费用优惠手续。
残疾人优惠
一、受惠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我市残疾人就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残疾人就诊时,需出示户口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优待措施
残疾人出示优待证件后,门诊各科室分诊人员安排优先就医,病房护士安排优先住院。同时向其他患者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