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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70100493000702F/2019-05005
  • 发文日期
  • 2024-02-12
  • 发文单位

济南医院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发布日期:2024-02-12 16:47 信息来源:企事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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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优待

  一、服务对象

  年满60周岁以上公民,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享受各项优惠。

  二、优惠内容

  (1)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老年人,在医院就医,减免不低于20%的治疗、检查、住院普通床位等费用。

  (2)老年人优先就医,免普通挂号费。需要住院治疗的,优先安排床位住院。

  (3)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每年免费对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包括健康体检、健康咨询指导和干预等。

    三、优待措施

   (1)在医卡通收费、门诊、病房显著位置张贴老年人优先就医、住院标示。

   (2)老年人出示优待证件后,门诊各科室分诊人员安排优先就医,病房护士安排优先住院。同时向其他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3)门诊老年人就诊结束后(打印发票前),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到门诊部办理优惠手续。

   (4)住院老年人持《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办理出院手续,住院处负责住院治疗、检查、普通床位费用优惠手续。

   残疾人优惠

    一、受惠对象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我市残疾人就医费用减免优惠政策。残疾人就诊时,需出示户口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优待措施

  残疾人出示优待证件后,门诊各科室分诊人员安排优先就医,病房护士安排优先住院。同时向其他患者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