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493000657E/2025-02123
- 发文日期
- 2025-12-15
- 发文单位
- 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 济南市中医医院
患者探视、陪护管理制度
一、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秩序的进行,要尽量减少探视,探视时间为上午11:30--13:30,下午16:00--20:00,其余时间病房谢绝探视。
二、陪护适用原则
(一)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监护室监护者。
(二)有可能突然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三)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四)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五)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六)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七)有自杀倾向者。
(八)年龄偏大(75岁以上),年龄偏小(10岁以下)者。
(九)医师认为诊疗需要陪护的患者。
三、陪护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陪护者与医护人员密切配合,在医护人员指导下照顾患者。
(二)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随地吐痰,不在院内吸烟,不串病房,不在病房洗衣服,不得自带简易床、躺椅等,不随意搬动病房内物品,保持病房的安静和清洁卫生。
(三)节约水电,爱护国家财产,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四)陪护只限一人,设定换班时间。
(五)有事离开患者,必须通知医护人员。
(六)不得私自将患者带离至院外。
四、陪护人员如违反院规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可停止其陪伴,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