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2370100493000753P/2025-02952
  • 发文日期
  • 2026-04-21
  • 发文单位
  • 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相关事项及办理时间

发布日期:2026-04-21 11:17 信息来源: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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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生人员填写分娩信息。

2、领证人员填写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首次签发登记表)。

3、签发人员审核无误后办理出生证。

4、出具《出生医字证明》。

5、盖章人审核无误后分别在出生证三联上盖章。

6、领证人带走出生证正副联,出生证存根留存医院归档。


办理时间

    周一、周三、周五全天集中办证(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办理地点:1号楼三楼妇产科,产房门口出生证明办公室。

  准备材料:必须携带夫妻双方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自行准备)。

办理要求:

 1、必须确定孩子姓名之后再行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2、《出生医学证明》尽量由产妇本人办理,由丈夫及第三人办理的,除了要有产妇书写的委托书(委托书由院万提供)外,还要有领证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办理。

  3、产妇身份证姓名应与产妇入院时登记姓名相同,否则不予办理。

 4、尽量不办理单亲证明,确需办理的,须出具个人声明,且一经办理,不得反悔,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531-5559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