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100004189058A-WY/2026-00115
- 发文日期
- 2026-05-07
- 发文单位
检验科检查流程、须知、注意事项
一、检验科检查流程:
1. 医生接诊后在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卡、电子健康卡)内开具检验项目,到门诊楼二楼检验科1号或者6号窗口进行检验项目交费,打印条形码(医嘱保留3天)。
2. 血液采集,由患者及陪人等,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电子健康卡)和条形码至检验科2号-5号窗口采血。
3. 体液标本(痰液、大小便、胸腹水、脑脊液等)到7号窗口检查。
1. 空腹采血时间:7:10—11:30,特殊项目以检验科样本收取截止时间为准。
2. 非空腹抽血时间:8:00—17:00,包括血常规、血凝四项、、肾功、心肌标志物等,感染四项(门手术)15:30截止。
3.17:30至次日上午7:00急诊标本到外科楼一层西北角急诊检验室检验。
三、采血注意事项:
1. 空腹是指8-12小时未进食(一般指采血前一晚24:00时后不再进食)。
2. 有晕针晕血史者请提前告知。
3. 抽血后请及时拉下过紧的衣袖,以拇指或(食、中、无名)三指按压穿刺点至少五分钟,并直至不出血为止。止血用棉棒或棉球,请放入采血窗口附近的垃圾桶。
4. 采血后24小时内不洗盆浴、不能游泳,严禁揉搓采血处。
5. 请妥善保管好回执单、发票及缴费收据。
四、报告领取须知:
1、 根据采血时窗口人员告知的报告领取时间,在自助机打印检验结果(特殊情况可咨询抽血6号窗口工作人员),自助机位于采血窗口对面走廊,也可在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众号进行电子查询。
查询方法如下:关注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公众号→点击“就诊服务”→点击“报告查询”→点击“添加就诊人”→按提示内容扫描或手动输入就诊人信息即可查询结果。
2、检验报告在自助机上保存时间为一周,如超过时间或打印机断网、无纸等特殊情况未打出,可于8:00-17:30持回执单或持患者本人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电子健康卡)在抽血6号窗口进行补打。
3、检验项目咨询:8:00-17:30可拨打以下电话:
临检化验室:0531-87197116
免疫室:0531-87195881
生化室:053-187197113
微生物室:0531-87197117
PCR室:0531-87198709
急诊化验室:0531-87192672(24小时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