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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案复印须知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第四章:病历的借阅与复制”相关规定,我院为患者提供病案复印服务。为保护患者隐私,申请人复印病案请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患者为未成年人的,如无身份证,需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患者户口簿。半岁以内的患者,如无身份证明,需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并携带患者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

4.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件不全者,不予复印,敬请谅解。

备注: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护照、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原件。

01

线上复印流程

出院后微信关注“济南市中心医院官方订阅号-就医指南-病历复印”办理。

02

线下复印流程

出院十天后携带相关证件来院现场办理。

03

服务窗口工作时间及地点

中心院区

工作时间:8:00-12:00,1:30-17:30(国家法定节日除外)

咨询电话:0531-55865107

地点:中心院区三号楼二楼(西区病房楼2楼)病案复印室

东院区

工作时间:8:00-12:00,13:30-17:30

咨询电话:0531-55566150

地点:东院区三号楼一楼患者服务中心4号窗口

04

复印费用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复印费:每张纸收费0.2元。(注:鲁发改价格(2024)433号文,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收费标准每张(含A4、B5纸)0.2元。)复印的病案资料加盖“济南市中心医院病案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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